人事处与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主要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人事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等。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学院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好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师资队伍建设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组织教师的培训、进修以及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拟定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做好教职工学历教育、岗前培训、业务能力提升、生产实践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和师德师风水平。
三、人事管理
(一)负责全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和各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审定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
(二)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聘用、调配、考核、晋升、奖惩、解聘、离退休、辞退等工作。管理教职工的人事档案。
(三)制定和完善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负责全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聘期考核、引进人才业绩考核及教职工学期/年度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和考勤管理工作。(六)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审核、归集、查借阅、转递、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负责全院教职工合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和技术工人的评聘、聘任工作。
(八)负责全院人事、劳资的统计、报表工作。
四、薪酬福利管理
(一)负责制定和执行学院的薪酬政策,确定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等福利待遇。
(二)办理教职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事项。
五、其他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