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2025.03.25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求,2024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再减去2024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一、操作指南
1、下载并安装“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2、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完整,尤其是银行卡是否绑定,否则会影响退税款到账。
3、补充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2024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请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4]年进行填报,已填报的不必再填。
4、如果您存在从外单位获取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报时请务必通过“查询导入”或者“手工填写”等功能录入本人的此类所得信息,确保汇算信息准确无误。
5、税务系统赋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权,2024年有发放过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教职工可以选“单独计税”,也可选择将其“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请通过系统试算,选择计税方式。
二、办理时间
2024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为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风险提示
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教职工本人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涉及的补税或退税也是教职工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直接结算。请您务必按要求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您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个人纳税和信用风险。
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根据税务局大数据风险反馈,教职工办理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前,请务必核实本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修改,后期税务局会做相关信息的比对,如果发现申报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有误,会要求其更正重新进行申报汇缴。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邱老师或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留言咨询”,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财务部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