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
发布时间:2023-10-08 15:27 来源: 点击:11
就业篇
一、定向培养生活补贴
在宿企业与本地高校及学生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并正常履行协议的,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每学期每生1200元给予生活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二、一次性生活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留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5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3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1.5万元,中职毕业生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三、个人社保补贴和公积金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分别给予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补贴,补贴时间期限不超过3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四、就业面试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各类企业招聘活动的,给予每人每次200元面试补贴,面试补贴最多不超过3次。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五、一次性职称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首次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硕士、本科、大专(高职)、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六、一次性就业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与我市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30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2000元由市、县(区)财政资金支出〕。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本地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50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其中35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元由市、县(区)财政资金支出〕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资金支出),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八、就业租房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的)在我市重点产业等领域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其他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3000元/月)、2.04万元(1700元/月)、1.56万元(1300元/月)和1.2万元(1000元/月)标准按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其他企业工作的补贴按上述60%执行。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创业篇
一、一次性创业生活补贴
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在宿首次创办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5万元,本科生(预备技师)3万元,大专(高职)毕业生1.5万元,中职毕业生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
落户篇
二、一次性落户补贴
鼓励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宿州,对在我市企业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落户补贴1万元。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就〔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