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2-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新疆籍学生。
二、名额分配和资助标准
资助名额: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达我校2024年度光彩援疆二等奖学金名额1人,助学金名额2人。
奖学金奖励对象为2023-2024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二级学院推荐奖学金候选人1名,助学金候选人1-2名,最终名额由学校评选推荐。
资助标准:二等奖学金4000元/人,助学金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内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能较好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二)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与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6.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
学生根据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或《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初评公示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奖(助)学金人选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度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助)学金推荐对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送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复核。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3月6日前将《安徽省光彩援疆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安徽省光彩援疆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院公示文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表格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一览表(附件4)、成绩单(附件5)、综合素质测评表(附件6)、获奖证书等附在《奖学金申请表》后。所有初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
六、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了解光彩援疆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
2.在评选过程中,对申请学生的选拔应优中选优、困中选困,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把关申请学生的真实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其他注意事项。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仅需其书面说明,不需要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