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流程
宿州航空学院 2021-09-24
贫困生认定流程步骤说明
步骤 | 说明 | 负责部门 | 输出 |
1.下发通知 | 接安徽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后,发送相关评审文件及相关表单电子版至各二级学院(《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本表可复印使用,也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 | 学生资助 管理中心 | 1.《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学生个人自评表》 3.《学生在校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辅导员评议表》 |
2.领取相关表单 | 新生录取通知书内带有;老生在学年度结束前找辅导员领取。学生持《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户籍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去签字盖章。 | 学生处 | 1.《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学生个人自评表》 |
3收取材料 | 秋季开学后,辅导员收取学生的相关材料。(学生除《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个人自评表》两表必须上交外,另可附有关家庭情况的其余材料复印件)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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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被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为建档立卡的同学可凭建档立卡资料(存在地区差异)复印件评定为贫困生,其等级根据班级评议小组评定依据评定。也需要填写个人自评表。 | 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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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评审 | 成立评审小组,组织评审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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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贫困认定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班级评审小组对所有提交了资料的同学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当年学院分配的名额,按分数高低排序,评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未被认定三个等级的其余提交了资料的同学均可当年的贫困生库) | 学生处 | 1.《学生在校表现班级民主评议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辅导员评议表》 |
4.2 |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完成后,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处。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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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学生处需对各辅导员提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再次评审,评审要求参照每年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及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的名额。评审结果需在学生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小组。 | 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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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公示 | 学校评审小组对学生处提交的评审结果再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本年度贫困认定学生名单。将所有评审材料交回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 学校评审 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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